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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及责任分工的通知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6/12/28 点击数: 【字体:

 

各部室(单位):
       为贯彻落实建设廉洁常德领导小组关于《常德市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办法》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廉政风险防控建设的领导,保证廉政风险防控建设扎实有效地推进。经支部研究,决定成立廉政风险防控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具体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长:何克明

  公司廉政风险防控建设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班子及其成员廉政风险防控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副组长:苏和平

  协助总经理贯彻廉政风险防控建设,完成廉政风险防控建设的各项任务;并对分管的担保一部、津市分公司、澧县分公司、桃源分公司、小贷公司工作和部门负责人廉政风险防控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副组长:陈正辉

  协助总经理贯彻廉政风险防控建设,完成廉政风险防控建设的各项任务;并对分管的综合部、投资部工作和部门负责人廉政风险防控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副组长:童耀乐

  协助总经理贯彻廉政风险防控建设,完成廉政风险防控建设的各项任务;并对分管的担保二部、财务部工作和部门负责人廉政风险防控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副组长:王剑

  协助总经理贯彻廉政风险防控建设,完成廉政风险防控建设的各项任务;并对分管的风险管理部、担保信用协会的工作和部门负责人廉政风险防控建设负直接责任。

  成员:曾红

  协助分管领导贯彻廉政风险防控建设,完成廉政风险防控建设的各项任务;并对担保一部的工作和本部员工廉政风险防控建设负直接责任。

  成员:王梅珍

  协助分管领导贯彻廉政风险防控建设,完成廉政风险防控建设的各项任务;并对综合部工作和本部员工廉政风险防控建设负直接责任。

  成员:唐燕

  协助分管领导贯彻廉政风险防控建设,完成廉政风险防控建设的各项任务;并对财务部工作和本部员工廉政风险防控建设负直接责任。

  成员:胡健

  协助分管领导贯彻廉政风险防控建设,完成廉政风险防控建设的各项任务;并对担保二部工作和本部员工廉政风险防控建设负直接责任。

  成员:袁宏友

  协助分管领导贯彻廉政风险防控建设,完成廉政风险防控建设的各项任务;并对风险管理部工作和本部员工廉政风险防控建设负直接责任。

  成员:胡晓玉

  协助分管领导贯彻廉政风险防控建设,完成廉政风险防控建设的各项任务;并对中小贷部工作和本部员工廉政风险防控建设负直接责任。

  成员:何伟

  协助分管领导贯彻廉政风险防控建设,完成廉政风险防控建设的各项任务;并对微贷部工作和本部员工廉政风险防控建设负直接责任。

  成员:高毅

  协助分管领导贯彻廉政风险防控建设,完成廉政风险防控建设的各项任务;并对津市分公司工作和人员廉政风险防控建设负直接责任。

  成员:王旭东

  协助分管领导贯彻廉政风险防控建设,完成廉政风险防控建设的各项任务;并对澧县分公司工作和人员廉政风险防控建设负直接责任。

  成员:周继平

  协助分管领导贯彻廉政风险防控建设,完成廉政风险防控建设的各项任务;并对桃源分公司工作和人员廉政风险防控建设负直接责任。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部,陈正辉同志为办公室主任,王梅珍同志具体负责廉政风险防范日常工作。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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