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常德财鑫金融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展示厅补充公告二
各潜在投标人 (被邀请单位名称):
因部分潜在投标人提出疑异,现对常德财鑫金融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展示厅(以下简称“财鑫金控集团展示厅”)招标任务书中相关问题作如下修改:
1、对“六、评分体系与标准”第5.2条款“5.2.1商务评价(权重30%)”中第5条修改如下:
原条款:“2017年6月至今,投标人独立完成的同类型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00万以下的,一个得2分,最高得8分。”
现修改为:“2017年6月至今,投标人独立完成的同类型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00万以上的,一个得2分,最高得8分。”
2、对“六、评分体系与标准”第5.2条款“5.2.2 技术评价(权重50%)”中第1条修改如下:
原条款:“根据投标人编制的项目实施方案各分项(履约目标分析、实施计划与组织、质量控制和进度管理、安全保障与应急预案)对本项目的响应程度和最大限度满足采购人的采购需求为标准进行综合评定:第一名得20-18分、第二名得 17-15 分、第三名得 14-12 分,第 4 名得11-10分,第4名以后得9-0分:”
现修改为:“根据投标人编制的项目实施方案各分项(履约目标分析、实施计划与组织、质量控制和进度管理、安全保障与应急预案)对本项目的响应程度和最大限度满足采购人的采购需求为标准进行综合评定:第一名得10-9分、第二名得 8-7 分、第三名得 6-5 分,第 4 名得4-3分,第4名以后得2-0分:”
其他内容不变。
常德财鑫金融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6 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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